法定时间为七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胶州百信鞋服城提供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即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只要商品未经使用、未损坏、未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货。但需要注意的是,退货时需要出示购物小票,并保持商品原包装、标签、配件等完好无损。同时,部分特殊商品(如内衣、袜子等)可能存在不支持退货的情况,具体以店内公示为准。
七天
胶州市百信鞋服城成立于2014-08-27,经营者为王吉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281MA3E8WPQ8C,企业地址位于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187号金沙广场一楼,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零售:鞋、服装、百货。(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胶州市百信鞋服城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是在实体店买的,鞋子无质量问题,7天内不可以退货。鞋子三包规定中,在实体店买的鞋子,在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的。如果是款式不喜欢,尺码不适合,可以到店里换货。
2、如果是在淘宝上买的,鞋子无质量问题,7天内可以退货。淘宝都有规定是7天无理由退换,只是不是质量问题退货,涉及到运费的问题,这个需要和卖家商量,基本上都是由顾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