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达到48分。
根据《淘宝规则》淘宝网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一)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12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二)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24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14天的处理;(三)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36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21天的处理;(四)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48分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扩展资料《淘宝规则》第四十五条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因出售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到24分及以上的,该年不进行清零,以24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于该年12月31日24时清零。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查封账户。第五十二条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每次扣48分。第五十四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针对因此产生的交易作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处理,延长交易超时并对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强制措施,每次48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参考资料:淘宝官网-淘宝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