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与以往合伙人制度不同的是,阿里用合伙人制度几乎架空了其他股东的权力,使得其他股东只享有分红权,但没有对公司的管理权。
甚至能不能分红,也由合伙人决定。因为合伙人的权力包括以下几点:
1、合伙人拥有董事会一半以上席位的提名权,并且如果一旦提名的董事人选没有通过,合伙人有权任命其他的人选担任董事,以此来确保合伙人群体在董事会拥有一半以上的控制权。(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合伙人一定会拥有阿里董事会一半以上的董事席位,从而达到控制董事会的目的)2、如果董事因为任何原因离职,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也就是说,合伙人把董事会的人事权牢牢把握在手中)3、合伙人有权决定每年向包括合伙人在内的公司高管发放多少奖金,而这些费用将作为管理费用支出,是税前支出,而股东分红是税后的。也就是说,合伙人可以先把钱用做发奖金,然后剩下的交完税以后再分给股东。这在其他公司,通常是由董事会决定,毕竟我们通常理解,股东才是公司的拥有者,而公司管理人员是请来的工人。不过这也白搭,因为刚才我们说了,董事会也由合伙人说了算。